聊天记录将具法律效应,前提是满足以下要求

聊天记录很难作为证据,不知道多少网民深受其害,如今微信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了,它的出台是标志着互联网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得到认同。不过不是什么样的聊天记录都是有用的,以下条件一定要看清楚。

在规程中对于电子证据有着比较全面的范围界定:短信、电子邮件、QQ、微信、支付宝或者其他具备通讯、支付功能的互联网软件所产生的,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信息,如对话记录、微信朋友圈信息、支付转账信息等。

如下要求:

第一、使用终端设备登录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,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。即如果要以微信举证的话,你必须演示下自己登录这个微信的过程,以此证明微信是你的。

第二、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,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,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。即展示你和对方的个人信息界面,因为这里面有双方的一些真实信息。

第三、完整的聊天记录,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,根据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中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,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。即在涉及到案件时,用于举证的聊天记录必须完整,可不能因为有些信息不好意思展示就私自删掉!

如果网上遇到突发事件,记得一定要保留好聊天记录。